地塊名稱 | 綠島湖灣區智造產業園保障性住房項目地塊 |
地塊地址 | 佛山市禪城區南莊鎮禪秀路東側、科海路南側 |
地塊面積 | 16172.91m2 |
地塊規劃用途 | 二類居住用地(R2) |
結論 | 2005年之前地塊主要為魚塘、內河涌和農田,內河涌貫穿地塊南部,包含6個魚塘。2005年,地塊及附近區域進行填土平整,地塊內魚塘、內河涌和農田全部被填土覆蓋,西南角開鑿一條排水溝用于雨季防澇排水。據知情的工作人員介紹:回填土均為河沙,不涉及生活垃圾或工業廢料違法堆填的情況。2005年至2013年,地塊一直空置,被野生植被覆蓋。2013年至2021年,地塊內陸續搭建集裝箱等臨時居住辦工棚作為建設樓盤項目部,用于員工日常生活和辦公使用,期間排水溝改道所使用的回填土均為地塊內原土,不涉及外來填土。2021年,地塊內項目部停用并將所有集裝箱工棚拆除,地塊內東北角部分區域用于部分環衛設施的存放,地塊內排水溝隨樓盤項目部的拆除而填土平整,所使用的回填土均為地塊內原土,不涉及外來填土。2021年至2024年,地塊內已無明顯變化,地塊一直為待開發空閑地。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布設了12個土壤采樣點,每個點位垂直方向采集4~5個樣品,共采集58個土壤樣品(含6份現場平行樣),分析了《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要求的45項基本參數、pH、水分、鋅、鋇、錫、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甲酯、石油烴(C10-C40),共57項;共布設了3個地下水監測井,現場調查過程中地塊內實際共采集4份地下水樣品(含1份現場平行樣),檢測指標包括:pH、濁度、銅、砷、汞、鎘、六價鉻、鉛、鎳、鋅、鋇、錫、二氯甲烷、四氯乙烯、苯、甲苯、乙苯、間,對-二甲苯、鄰-二甲苯、苯乙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甲酯、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共27項。 (1)本次調查地塊內采集的52個土壤樣品中,所有土壤樣品的所測的GB36600-2018的45個基本項、pH、水分、鋅、鋇、錫、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甲酯、石油烴(C10-C40)的檢測結果均沒有超過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和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推導的計算值。 (2)本次調查地塊內采集的3個地下水樣品所測pH、銅、砷、汞、鎘、六價鉻、鉛、鎳、鋅、鋇、錫、二氯甲烷、四氯乙烯、苯、甲苯、乙苯、間,對-二甲苯、鄰-二甲苯、苯乙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甲酯、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的檢測結果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III類標準限值和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推導的計算值。 調查地塊的土壤環境質量符合建設用地第一類用地的使用要求,有機及重金屬污染風險較低,符合規劃的二類居住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地下水中濁度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III類標準限值,根據地塊未來規劃用途,地下水不開發使用,地下水對人體的健康風險可控。 綠島湖灣區智造產業園保障性住房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項目土壤和地下水現狀符合二類居住用地使用要求。 |